朦胧记得婴儿时的我,
心中的黑与白,
就是白天与黑夜的区分,
区别在眼睛的一睁一闭。
慢慢张大,
到依稀能记得一些事情的时候,
心中的黑与白,
就是我指下的钢琴键,
优雅的很透彻。
到了寒窗苦读的时候,
那时候的黑与白,
就是密密麻麻的考卷上的黑字与白纸,
它们挣扎的很辛苦。
一直到了步入工作,
那真的是知道了白天的白,
黑夜的黑。
白天闷头苦干,
黑夜闷头大睡。
慢慢算是步入社会,
知道了很多种黑与白,
黑社会,白道,司法机关等等,
觉得黑与白好像没有什么区分,
就像易经中的八卦一样,
二者相辅相成。
很相对。呵呵
到了现在,
我可能还没有知晓其中真正的含义。
其实用另外一个颜色形容这个社会更加恰当,
就是“灰”。
呵,我并没有对这个社会放弃,
只是有点失望,
但是无力去改变任何。
只能顺从它的意愿,
只能跟着它去改变你的色彩。
是啊,从小时候懵懂时对社会的期望,
那真的是五颜六色,色彩斑斓的,
到现在,想想,
只剩这唯一的色彩。
我很无奈。
记得小时候,语文老师曾让我写过一篇文章,
命题为“我喜欢”,
我写了将近一千字,
可是现在,让我再去以这个题目命题的时候,
我想大概我只能写到一百字。
甚至更想把题目换掉,
换成“我讨厌”。
为什么今天要写这篇文章,
我问过自己,
我想,
可能只是感慨这22年以来,
我心智的变化,
感慨我们都在一步一步的变老,
明白的越多,活的越累。
今天和朋友喝茶聊天,
他告诉我,
其实女人这一辈子,
越傻越幸福。
我很想做个傻女人,傻傻的爱着她的男人,
相伴终老,可是,
命运就是这样,和你对着干,
我没有办法做一个傻女人,
但是我可以做一个面朝大海,春暖花开的女人。
从今天起,
要为自己活着,
为了自己心中的黑与白活着。